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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药监总局:春节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

时间:2018-02-11 06:10:29    整理:Admin

  中新网2月9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,食药监总局提示春节消费者关注三方面,科学理性选购食品和保健食品,防范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。

中新社记者 张远 摄" src="http://image1.chinanews.com.cn/cnsupload/big/2018/02-06/4-426/de7b134f99034cd3a0aa172db1145b9e.jpg" title="2月6日,在第十六届西安年货会上,展出的陕西关中花馍“萌态”十足,大量民众前来观赏,人气爆棚。陕西关中花馍,又称面花、礼馍,是北方“面文化”的代表之一。逢年过节用各式花馍装扮平淡农家生活是当地的传统风俗,既可食用、也是艺术性较高的民俗用品。 中新社记者 张远 摄[/img]
资料图:年货会上展出民俗用品。 中新社记者 张远 摄

  食药监总局特别提示关注三方面:

  ——销售场所资质。到证照齐全的正规场所购买产品,特别要注意有没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。通过网络、会议、电视、直销和电话等方式购买产品,也应先行确认资质信息。

  ——外包装和说明书。仔细查看外包装标签标识产品相关信息,做好“四不”:

  不要购买无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;

 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;

  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、有治疗功能的产品;

  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,但声称是保健食品的产品。

  ——广告和宣传内容。科学、理性看待食品、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,凡声称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的,一律不要购买;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“本品不能代替药物”的,一律不要购买;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、专家报告等。

  食药监总局称,如遇食品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,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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